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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-Batteries蓄电池使用手册:
来源:
德国Q-Batteries蓄电池
发布时间:2023-03-03 10:32:04 点击: 次
Q-Batteries蓄电池
使用手册:
一、
使用前
(1)
Q-Batteries蓄电池
蓄电池到达后,请先检查外包装箱有无异常;
(2)
当蓄电池到达使用场所后,请开箱检查蓄电池的外观(有无漏酸、破裂),电池数量是否正确及其配件是否齐全。
二、安装和连接
(1)
当给设备安装电池时
,
应考虑到易于检查维护和更换
,
并且安装在尽可能低的位置。尽管
VRLA
电池可任意放置使用
,
但倒置充电还是应该避免的。当电池倒置过充时
,
有可能发生电解液从安全阀处渗漏出来。
(2)
注意电池连接件的材质和形状
,
并注意连接件与电池、连接件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接触程度。接触的好坏也将影响电池特性。
(3)
电池应固定在设备上
,
不得自由移动
,
避免没必要的振动和撞击。电池未固定好
,
有可能造成电池损伤
,
或降低连接处的导电性能。
(4)
避免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
(
例如变压器
)
。当将电池置于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
,
电池内温度将会上升
,
从而缩短电池寿命或产生所谓的
“
热失控
”
。
“
热失控
”
常常发生在采用较高的充电电压和
(
或
)
在较高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充电时
,
充电电流逐渐增大
,
再次造成电池内温度上升
,
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
,
最终导致电池报废。
(5)
不要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火花的仪器旁
(
例如开关和保险丝
),
也不要将明火移近电池。当电池过充时能产生易燃气体
,
火花将会引爆易燃气体。
(6)
当使用多只电池时
,
首先将电池之间连接好
,
然后再连接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
,
要注意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相连接。假如电池的极性与充电器的极性或负载的极性相反连接
,
有可能产生爆炸、失火或者损坏设备
,
严重者能伤及人身安全。
(7)
电池与用电器之间的导线应有足够的绝缘和阻燃性。假如绝缘性不强
,
短路
(
或过流
)
放电产生的热量有可能造成烧焦
,
冒烟或失火。严重者有可能产生电击伤。
(8)
当数量较多的电池串联连接时
,
要注意高压。
(9)
不要弯曲端子
,
尽量不要在端子上直接焊接
,
当焊接不可避免时
,
请先与我公司联系。
(10)
当电池与充电器或和负载连接时
,
应先断开电路。
(11)
不得将电池放在密封容器中
,
当将电池放在容器、包、袋等类似物品中
,
必须留有排气孔。当电池过充时
,
将产生的易燃气体有可能引起爆炸。
三、补充电
当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
,
由于自放电,电池容量必然损失
,
有必要在使用前
,
将电池充足电。未进行有效的充电或严重过充
,
都将影响电池输出容量。电池使用前应该进行补充电,补充电参数如下
:
充电方法
充电参数〔在
25
℃
)
恒压
控制电压范围:
2V
电池:
2.43V~2.50V
;
4V
电池:
4.87V~5.00V;
6V
电池:
7.30V~7.50V;
8V
电池:
9.73V~10.00V
;
12V
电池:13.50
V~13.80V;
最长充电时间:
24
小时短时间快速充电是允许的
,
只有相同的型号
,
相同的贮存时间的电池才能在一起充电
,
否则应分组充电。
恒流
充电电流:
0.1CA.
充电时间
(
小时
)
=[
自放电损失容量
(Ah) /0.1CA]×120%
注:自放电损失容量可根据开路电压粗略估计出来;如果贮存温度不高于
25
℃
,
并且知道贮存时间
,
则按下式计算:自放电损失容量
=[5% /
月
]×
贮存时间
[
月
]
在任何情况下
,
补充电时间不超过
12
小时。
四、日常充电
(1)
随时了解新的充电方法和充电参数。一种恰当的充电方法
,
能使电池的性能得到充分体现。
(2)
不得将电池放在有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充电。电池温度会上升过高
,
有可能产生过充现象。
(3)
不得将电池放在有热源或有热量积累的地方充电。
(4)
充电时间应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时间
,
或者达到充电器指示灯显示充电结果的时间。如果电池充电不足
,
将大大缩短电池寿命。
(5)
避免经常给已充足电的电池进行充电
,
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。
(6)
对于充放循环使用的电池
,
不得连续充电超过
24
小时
,
否则将损害电池。
(7)
在充放循环使用中避免并联电池。电池在并联充放电时
,
容易产生不均衡
,
从而缩短电池的充放次数。
五、放电
(1)
根据放电电流的大小决定放电终止电压的高低
,
放电电流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的关系请参考
“
放电特性
”,
放电电压不要低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。当电池的放电电压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时
,
有可能产生过放电并损害电池性能。
(2)
严禁电池过放电
,
放电后应立即给电池充电。即使电池的放电电压未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
,
但未及时充电存放
,
也会损害电池的性能。如果设备上未提供过放电
(
以及微弱电流放电
)
保护电路
(
或仪器
),
电池有可能产生过放电
,
甚至充电后也恢复不到初始容量。当电池在放电状态下贮存
,
由于内阻的增加造成再充电非常困难。
六、检查和维护
建议进行周期性检查和维护。
(1)
在浮充
(
或涓流充电
)
过程中
,
测量整组电池总电压
,
如充电设备输出不规则
(
或错误
)
的读数
,
一定要找出偏离正常电压范围的原因。当总电压低于正常电压时
,
电池因充电不足而降低容量
,
当总电压高于正常电压时
,
电池因过充而损失容量
,
并有可能引起
“
热失控
”
。
(2)
检查电池任何不正常现象
,
如果有损坏
(
例如裂纹、变形、电解液渗漏等
),
应立即更换新电池。发现有灰尘
,
应清理干净。如果不正常的电池继续使用
,
将会出现电池容量下降
,
电解液渗漏、冒烟、甚至会产生明火。
七、电池更换
(1)
当电池外观或性能出现异常现象时
,
要对电池进行更换。如果电池串联成列
,
根据实际情况
,
应立即将整列电池更新。
(2)
在温度不超过
25
℃
的环境下浮充
(
或涓流充电
)
使用
,
当电池达到预期使用期限前
,
应更换电池。随着温度的上升
,
更换期应缩短。电池性能下降的程度取决于浮充年限和温度的上升
,
尤其当环境温度高于
40
℃
时
,
电池寿命将会比常温预期寿命短得多。
八、贮存
(1)
将电池存放在一平稳位置
,
远离金属及其它可导电的物质。
(2)
电池必须在充足电的状态下保存。
(3) 当
Q-Batteries蓄电池
需要贮存时,
应将电池从设备上移开
,
或者断开与充电器和负载的连接。应将电池保存在环境温度尽可能低的地方。当配备电池的设备不具有防止过放电
(
包含微弱电流放电
)
的仪器时
,
一旦电池未从设备移走
(
或未断开电路
),
电池将有可能产生过放电
,
也许经充电后也恢复不到原有容量。如果电池未贮存在低温环境中
,
自放电速率将会增加
,
电池性能降低。如果贮存在潮湿的环境中
,
端子有可能发生腐蚀。
上一条:
UPS参照表
下一条:
Q-Batteries蓄电池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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